我国现设三级行政区划,分别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县级市)、镇(乡),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乡镇到底是城还是乡?
现代行政区划体制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由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镇在中国是县和县级市以下的行政区划单位,与乡同级,都属于乡科级。
《宪法》第107条第3款仅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对设置乡镇的条件以及如何具体设置,并没有作出进一步的规定。
关于乡镇的组织,《宪法》第95条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而《地方政府组织法》第64条仅规定,乡镇政府在本级政府内部具有设立、调整以及管理办公机构的权力。然而事实上,乡镇的资源本身是有限的,仅在其内部进行调整,难以实现人财物的保障。乡镇政府在实践中承担的很多职权是通过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赋予的。
目前我国各级行政区数量如下:
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合计34个省级行政区。
地级行政区: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合计333个地级区划。
县级行政区:977个市辖区、1303个县、393个县级市、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合计2844个。
乡级行政区:8562个街道、20988个镇、8102个乡、966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合计38774个。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乡级行政区划单位38741个,其中:乡级镇为21157个。
镇长的级别由正科到正处不等,正科级最为普遍。
镇长乡长是一个级别的。按现在的干部职务来说,都是正科级。但是直辖市的乡长和镇长一般行政级别是正处级,镇长是一个镇的行政一把手,负责镇政府的全面工作;乡长是一个乡的行政一把手,负责乡政府的全面工作。
镇长的级别和镇的行政级别一般情况下保持一致,全国镇长行政级别按数量分的话,正科级最多,正处级次之,副处级最少。不过近年来,国家加强县域经济改革,许多正科级大镇被晋升半级,成为副处级。
梳理新中国行政区划体制演变的历史可以发现,无论是改革开放前的城乡分治体制,还是改革开放后的市管县体制,都是在省-县-乡体制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而形成的。
乡镇历史变迁
中国的乡制最早产生于西周,称为乡遂制。距今有3000多年历史了。乡镇建制经历了乡官制、职役制、自治制等多次变革。《周礼》郊外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都,五都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乡遂兼具军事、教化和监控的社会功能,是一种将行政组织与军事组织结合起来的基层管理模式。
秦朝时期,对乡制进行重大改革,晚清新政与乡镇地方自治,民国时期的发展与保甲制的建立,建国以后的人民公社体制,1958年至1978年期间改为人民公社,1982年后又陆续改称为乡或镇即现阶段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现行《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对乡镇职能、职权、组织的规定相对简单,大多是靠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推进。
建制镇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乡行政体系
1989年通过的《城市规划法》中,将镇纳入城市的范畴,指出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初步确立了镇在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中的法律地位。
几个概念
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区域,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
市:也称为建制市,在我国指人口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人口、劳动力结构与产业结构达到一定要求,基础设施达到一定水平,或有军事、经济、民族、文化等特殊要求,并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具有一定行政级别的行政单元。
镇
除了建制市以外的城市聚落都称之为镇。其中,具有一定人口规模,人口、劳动力结构与产业结构达到一定要求,基础设施达到一定水平,并被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镇为建制镇,其余为集镇,集镇不是一级行政单元。
镇既包括镇区,同时也包括所辖的集镇和乡村区域,也即为所称的镇域。
镇的现状等级层次一般分为县城关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县城关镇以外的建制镇(一般建制镇)、集镇(农村地区)。
县城关镇对所辖乡镇进行管理,是县城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镇内的行政机构设置和文化设施比较齐全。县城以外建制镇也是一级行政单元。
是县域内的次级小城镇,是农村一定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
乡:传统意义上的乡是属于农村范畴,乡政府驻地一般是乡域的中心村或集镇。
镇和乡一般是同级行政单元,集镇不是一级行政单元。
市的社会经济活动是以城为中心,镇的社会经济活动是以乡村为中心。
镇和乡的区别
依据我国宪法,镇与乡同为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实行直接管理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体制,是实现城乡统筹的关键点。
镇的人口规模大,经济发展较好。同级的行政区划单位名称有乡、街道,苏木、县辖区等。
镇一般有若干个居委会和若干个村委会组成,人口在2万人以上,区域面积一般在300平方公里以上。乡是以农业为主,镇是农业和工业都有,总体来说,乡属于农村型行政区,镇属于城市型行政区。
镇与小城镇的区别
小城镇是建制镇和集镇的总称。建制镇是一级行政单元,而集镇不是一级行政单元。小字是相对于城市而言,人口规模、地域范围、经济总量、影响能力等较小而已。有时候除了建制镇和集镇,县城关镇,甚至小的城市都可以纳入小城镇的范畴。
《城乡规划法》还特别强调了小城镇建设和发展要为周边农村服务的要求,突出了小城镇作为农村地区经济和服务中心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