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领证三年的老婆突然成了自己的表妹
2007年,阿强和梅梅在一个同学聚会中相识。两人互有好感,相谈甚欢,不久开始恋爱,2009年2月,二人瞒着双方父母偷偷领了结婚证。
2013年春节,阿强带着梅梅参加自己家族聚会。在酒席上,阿强的舅舅一脸错愕地看着自己未来的侄媳妇梅梅,吃惊地问阿强:这是你的女朋友?阿强点点头。未料舅舅劈头盖脑说道:你们不能结婚。
原来,舅舅与梅梅的母亲曾经相爱,但由于种种原因,二人未能结合。梅梅妈妈另嫁他人。婚后,梅梅妈妈与舅舅有过一段时间的婚外情,二人一直维持朋友关系,舅舅知道梅梅很可能是自己的女儿,与侄子可能是表兄妹。
震惊之余,阿强告诉家人,他和梅梅早在三年前已登记结婚。
为安全起见,舅舅要求和梅梅去做亲子鉴定,鉴定结论支持舅舅与梅梅之间存在亲生关系。
命运与他们开了一个大玩笑。两人纵使百般不愿,也只能挥利剑砍情根。不久后,这对苦命鸳鸯收到了宣告这段婚姻无效的民事判决书,双方被迫分开。
我国古代讲究姑表亲亲上加亲,也有不少亲上加亲才子佳人的佳话,那么法律上表哥表妹是否能够结婚呢?什么样的亲属关系是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
【律师说法】禁止结婚的血亲范围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禁止结婚的禁婚亲的范围随着观念的改变、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一定的改变。目前法律中的禁婚亲主要包括两方面的血亲:
(1)直系血亲,包括所有的直系血亲,例如:自己与自己的父母子女祖父母等;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伯叔姑与侄子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等。
【代的计算方法】
《婚姻法》中以代作为我国法律规定的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那么怎么计算代呢?
计算方式为:(1)直系血亲的计算,从己身开始,己身为第一代,往上或往下数;(2)旁系血亲的计算,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按直系血亲的计算方法,从己身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再从同源直系血亲往下数至要计算的旁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世代数相同,则用一边的世代数作为定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不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为定数。
如图所示,举例说明:
D与A是直系血亲,以D为己身,往上数至A,共四代; A为D、F共同的直系血亲,从A数到F共三代,四大于三,根据计算规则取较大的世代数作为定数,故D与F为四代旁系血亲。
有朋友会问,D与F是四代旁系血亲,能否结婚?四代旁系血亲并非法律禁止的结婚范围,但是出于优生优育的考虑,建议最好在结婚前咨询遗传医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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