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北京二中院7月7日发布消息,二中院对辖区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养老诈骗案件,依职权提级管辖。这是北京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市首例养老诈骗提级审理案件。
二中院在排查养老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诈骗案件,所涉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人数众多,犯罪手段结合老年人特点专门设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典型性,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检方指控,本案的被告人高某伙同他人,以开设收藏品公司的名义,招录数十人作为业务员,谎称可以帮助老年人办理高价拍卖粮票、旧版人民币、字画等事项,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传单等方式邀约对方来公司洽谈,再以缴纳佣金、保证金、服务费、关税、运输费等名义,骗取300余名老年被害人钱款共计1000余万元。
二中院经研判认为,此案符合提级管辖案件标准,经与东城法院沟通,依法决定提审该案。
二中院称,202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案件提级管辖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二中院作为试点单位,在最高法院《实施办法》及北京高院《关于完善北京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细则》精神指导下,制定了该院《关于完善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细则》,针对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不同特点,细化了报送程序,规范了审查时间,优化了衔接机制,明确了提级标准,强调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强化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这一抓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优化审判力量配置,促进审级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