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是多么的可怕,无聊起来,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事?
近日,河南郑州一男子就因为打电话时太无聊,就把柳絮点了,致30余辆车被烧毁......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新闻报道,5月4日,一男子在打电话的过程中,因为太无聊玩起打火机。结果点燃了路边的柳絮,导致一旁的二手车市场30余辆汽车被烧毁。
火势一度难以控制,最终消防出动7车45人赶赴现场,经过40分钟的紧急扑救,才将火势控制住。火灾调查人员通过对现场监控视频查看分析,同时调取了相关录像视频,发现不排除有蓄意纵火的行为。
目前,相关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图源:微博视频截图)
看到这个新闻,网友们也是十分生气。对男子的行为以及柳絮的存在,进行了吐槽。
(图源:微博评论截图)
【小律说】
四、五月份,正是柳絮纷飞的时节,但飘在空中的柳絮非常干燥,且包含大量油脂,加上其蓬松的絮状结构导致与空气的接触面积较大,遇到明火很可能会轰燃,且蔓延速度非常的快,极易造成消防和公共安全隐患,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这位男子点燃柳絮造成火灾的行为,可能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呢?
(图源:微博视频截图)
一般来说,引发火灾可能构成放火罪或失火罪,如果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失火罪与放火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与火灾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侵害了社会公共安全。但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构成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我国去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对尚不构成犯罪导致火情的行为做了如下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小贴士】
疫情期间大家应自觉配合防疫管理的相关规定,出行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在有杨柳绿化的区域,戴口罩还可以避免柳絮吸入。柳絮被吸入鼻腔后,会引起强烈的刺激、流涕、咳嗽、打喷嚏和哮喘等反应,皮肤上也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肤瘙痒、引发荨麻疹、眼结膜发红等,严重的还会影响工作、学习和睡眠。
柳絮风轻,梨花雨细,欣赏春景,切莫玩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