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及物业管理企业对专业物业管理人才的需求,顿思教育培训中心现面向社会开展长期的函授培训考证工作,考试通过后将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内容:《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房屋设备基本知识》、《最新物业管理条例解析》课程。
2.培训方式:现场培训+网课培训,通过率达到98%以上
3.培训对象: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助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
证书作用:
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是全国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凭证,是物业服务企业注册、资质评定、资质年检、资质升级、项目招投标必备证书,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查询方式: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终生有效,全国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