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是否有好处,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咱们从两个角度来说一下,一是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二是分公司的好处。
第一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很多人其实搞不清楚何为分公司,何为子公司,其实二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内容却相去较远。
1.法律地位: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地位上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独立与母公司,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济地位: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所有资产属于总公司,在会计核算上没有硬性规定,可以单独核算,也可以不单独核算,纳税时其实现的盈亏要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子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在会计上必须单独核算。纳税时也必须单独计算纳税。
3.经营地位:
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名称等都受制于总公司,其营业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营业范围,名称是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等字样。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对外从事活动以总公司名义。
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受制于母公司,其名称也需单独申请。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公司章程,有自己的组织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
第二 成立分公司有哪些好处?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费用较少。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要比子公司节省;
3.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4.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5.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其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所以,很多企业成立分公司,一是为了扩大影响力,一是为了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