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保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但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条款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所分别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被保险车辆责任 | 赔偿项目 | 责任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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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责任 | 死亡伤残赔偿 | 11万元 |
医疗费用 | 1万元 | |
财产损失 | 2千元 | |
无责任 | 死亡伤残赔偿 | 1.1万元 |
医疗费用 | 1千元 | |
财产损失 | 100元 |
死亡伤残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根据规定,车主可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投保。投保时,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签合同时,投保人应一次性缴完全部保费;应在被保车辆放置保险标志;被保车辆因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在保险公司办批改手续;“交强险”合同期满,必须及时续保;被保车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